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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开始是由于腰上长有肿瘤,然后在武汉一家医院做了肿瘤切除手术,肿瘤由于长在脾脏一起。所以脾脏也一起
病人开始是由于腰上长有肿瘤,然后在武汉一家医院做了肿瘤切除手术,肿瘤由于长在脾脏一起。所以脾脏也一起切除了,术后病人恢复情况还可以,医生也要求3个月后让病人去复查。1个月后病人突发脑出血送医后医治无效死亡,由于病人无高血压及任何心脑方面问题,最后医生询问病人是否有服用其他药物,做肿瘤切除手术后那家医院给病人开了一种减少血小板的药物,最终得知是这些药引起并发症导致病人出现脑出血。而且开了这种药物那家医院根本没有给过病人任何警示。也未做到病人后期问题跟进。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辽事故,病人现已下葬,如果是病人家属该好何起诉那家医院需要哪些相关文件。
地区:广东-深圳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5-09-25 20:20:14
提问者:yingwuxing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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